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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凱凱案」判決,揭開台灣「約聘雇社工」之遮羞布!
來源:蔡昆凌 | 記者/作家:蔡昆凌 | 發佈時間 :2026-02-25 | 9 次瀏覽: | 分享到:




「剴剴」遭虐死案,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認定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以虐取樂」等,判決無期徒刑、18年徒刑;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劉姓姊妹上訴,仍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而本案引起各界關注與輿論譁然,關鍵在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的關鍵角色,如果不是此約聘雇社工之失職與疏忽安置錯誤,試問,此悲劇會發生嗎? 而這正凸顯出現行「衛福」與「兒福」機構失職與所屬社工專業不足與台灣少子化嚴重的今日,台灣政府對於「兒少保護」嚴重忽視與缺乏專業人員的瑕疵!

 

此約聘雇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在本事件被控任內因訪視失職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但陳女事實上嚴重失職、便宜行事的證據也很明顯,然卻未判刑,足顯示出台灣司法對於案件發生的重要關鍵總是忽視,我們檢視本案陳姓社工因涉過失致死遭起訴;而文山居托中心林姓訪視員僅以疑偽造訪視紀錄,已函送檢方偵辦,最後此兩人是否以業務過失或是輕判而結案,這對死者家屬與台灣多少孩子是因為這類專業不足與枉視兒童權益的社工而失去幸福甚至生命,所以司法部門不該快速審理與重判嗎?

 

「剴剴」虐死案中兒福聯盟陳姓社工3次訪視「剴剴」後,明知異常卻「未」如實寫訪視紀錄,在113年8月間依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起訴陳女,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但陳尚潔出庭時竟還否認犯罪,強調自己並非主責社工,且在訪視凱凱時,「沒」看見凱凱當時有奇怪傷痕、也不知凱凱受虐,堅稱直到凱凱送醫時,「才」知道他有受虐情形並事後竄改訪視紀錄,經審理,陳尚潔涉犯過失致死、行駛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而林姓訪視員出庭時竟謊稱,訪查時沒看到剴剴頭部有瘀青,又說自己記錯訪視時間,林女更疑似有偽造訪視時間的問題,最後僅是由政風室函送檢方偵辦、釐清;試問如果陳姓社工與林姓訪視人員可以第一時間將事實呈報與處理,而不是說謊與篡改訪視紀錄,凱凱會被受虐而死嗎?答案明顯可知!

 

綜上,儘管凱凱案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因虐待1歲10個月男童剴剴致死,二審已分別判處無期徒刑與18年徒刑。但值得關注是另案中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的關鍵角色,其實也是所有兒少問題可以避免的關鍵人物-社工,前約聘雇陳尚潔社工涉未依規定通報並疑造假訪視紀錄,導致錯失救援時機,案發後又涉成立群組統一說詞,涉嫌構成偽造文書及過失致死等罪,這讓整個社會是否該將焦點聚焦在台灣「兒福」與「衛福」體系的人員專業不足與督導系統的監督疏漏咎責上,試問這些社工與訪視人員難道無法看出一個一歲十個月大的孩子其外表傷害與行為的異樣而去往上呈報,還是只是一昧認為「反正不是我孩子」的敷衍了事態度呢? 台灣不是只是一昧追求經濟發展而忽視少子化下每個孩子都是台灣珍貴的人力資源,但為何還是無法讓專業與正式人員來讓孩子們可以保護你我的孩子呢? 以嘉義市負責未成年業務的社會處兒少組為例,從督導林育慶到社工幾乎都是約聘雇,而該組約聘雇社工江蕙伶更因為涉及登載不實證據唆使法官與圖利、妨礙名譽等多罪被著名嘉義律師張世明提起訴訟,而該案涉及多位公職與共犯,堪比凱凱案,本案審理結果必將再次造成社會輿論,端看嘉義地檢署是否可以儘速與公正審理以昭公信!而此類似類案件不勝枚數,還有很多黑數更是因司法不彰、敷衍了事與官官相護而未揭發,最後受傷不只是家庭,更嚴重的是台灣國家競爭力,而凱凱案僅是冰山一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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