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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蘭姆訪台側記 ~蔣經國宣布台灣解嚴的一段往事 傳記文學95卷4期
來源:陳兆熙 | 記者/作家:陳兆熙 | 發佈時間 :2026-05-11 | 52 次瀏覽: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一九八六年十月初某日中午,我正在辦公室吃便當,電話鈴響,對方自稱是台北亞都飯店總經理嚴長壽。那時嚴在社會上尚未享盛名。我因曾隨長官在亞都宴請外國賓客,見過嚴先生,但他不識我。嚴在電話中確定我是新聞局聯絡室主任後說:美國《華府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老闆葛蘭姆(Mrs. Katharine Graham)一行七、八人將於當晚抵台,住宿亞都,我方情治人員已於上午紛紛進駐該飯店,頗為明目張膽地布建,甚至裝置監聽設備。嚴語氣憂慮地表示:《華府郵報》是國際知名媒體,此等情治活動,萬一被對方察覺,後果不堪,故特向新聞局反應。聽了嚴的話,我頗疑惑。外國媒體來台採訪者,每年達數百人,多由新聞局聯絡室接洽,未聽說有監聽情事,若嚴所言屬實,難到是因《新聞週刊》(News Week)及劉美遠(Melinda Liu)之故?我心中暗想。

 

那時台灣經濟已經起飛,獲國際普遍肯定,但因還在戒嚴,人民自由受到限制,威權政治有時亦遭國際媒體批評。新聞局聯絡室的主要工作,是協助外國媒體在台採訪順利,希有正面報導,以提升台灣的國際形象。《華府郵報》是在美國首都發行的報紙,自有影響力。該報更因揭發「水門事件」,導致尼克森總統辭職,而享盛譽。葛蘭姆除擁有《華府郵報》外,也是美國另一重要雜誌《新聞週刊》的老闆,此次親率重要幹部自費訪台,並將晉訪蔣 經國總統,當然受到政府高度重視。新聞局聯絡室早已預做周詳接待規畫。

 

葛氏一行在台活動行程,有些是自行接洽,不要政府涉入,例如下榻亞都飯店,就未假手新聞局,我與嚴總經理事前無聯絡。但如晉訪蔣經國及拜會政府機構或人士,則是請新聞局安排。雙方聯絡管道有二:一是透過新聞局駐美國華府單位「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國代表處新聞組」;另一則是由《新聞週刊》新任不久的駐香港辦事處主任劉美遠小姐從香港直接與我電話聯繫。劉小姐是華裔美國人,年約三十,台灣屬她工作轄區,所以葛氏訪台,一切由她安排。

 

劉美遠以往是《新聞週刊》記者,曾多次來台採訪,報導內容,從當時政府的角度觀之,頗不「友善」,甚至有嚴重不實之處。新聞局曾去函說明,要求更正。該刊雖登出新聞局函,卻重申劉小姐報導無誤,令政府極為不滿。那時掌管出入境的「警備總司令部」,對「不友善」的外國媒體人士,是可以拒絕入境的。這次葛氏來訪,人在香港的劉小姐,似擔心無法取得入台簽證,不能隨行,曾兩度在電話中向我婉轉表達,期望政府勿予為難。我也據實向長官反應。不知是她多慮,還是有關單位經反應後改變決定,她後來順利獲得簽證,未有任何困難。

 

與嚴長壽通完話,我認為他所言之事,非同小可。「水門事件」即因美國民主黨總部被尼克森幕僚指使,暗裝竊聽設備,遭《華府郵報》追蹤報導, 一發不可收拾。如發生台灣版的水門事件,且是在太歲頭上動土,其後果不敢想像。我立即擬向副局長及局長報告。但因是午餐時間,兩位長官均已外出。我想事涉情治,非新聞局可單獨解決, 想到國民黨文化工作會主任宋楚瑜。宋先生原是新聞局局長,我的老長官,才轉任文工會不久,辦公處與新聞局僅兩街之隔。宋擔任局長時,葛蘭姆也來過台灣。宋曾向葛當面舉證《新聞週刊》對台灣報導偏頗之處,居然獲得葛的認同,表示確需檢討改進。我還聽說此次葛氏要求訪問蔣經國,宋曾向蔣積極建議予以延見,使葛對台灣能有較深之了解。於是我電話向宋報告有急事請見,他正好在辦公室。

 

宋聽了我轉述嚴長壽的話,亦認為此事甚為不妥,後果嚴重,除肯定我的反應正確,要我告訴嚴先生此事會處理外,並囑了解後續發展。當我趕回辦公室,才踏進門,即又接到宋的電話,問我與嚴聯絡情形,可見他對這事的重視。幾小時後,嚴告訴我情治人員已離開旅館,監聽亦已移除。那時葛蘭姆等尚未抵達。

 

葛氏一行訪問台灣,共約四、五天,行程緊凑,最重要的節目,當然是晉訪蔣經國總統。那時的蔣經國很少會見外國媒體人士。遇有極重要者,經評估核准後,其標準作業如下:

 

一、新聞局人員事先告知對方:晉訪屬「禮貌性拜會」(courtesy call),不作正式新聞訪問;總統談話不得引用刊登;得刋登者,為書面答問稿,而刊登時,不可更改稿中字句。如對方同意此條件,則請先以書面提出問題。

 

二、所提問題經新聞局或其他相關單位擬答,奉總統府核定並譯成外文。

 

三、訪賓晉見總統後,新聞局陪同人員將核定之外文書面答稿交予訪賓。 通常會再提醒對方原先之承諾:不得引述總統當面談話,僅能刊登書面答問內容。

 

 

此一作業程序,總統府是嚴格要求遵行的。主要擔心即時訪問,恐總統未有準備,回答不周,又恐因口誤或談話遭對方誤解,刊出不符總統原意之文字或内容,造成困擾。至於書面答問稿,因自起草到核定,經過層層審閱,字斟句酌,極為審愼,白紙黑字,不會有誤。葛蘭姆晉訪蔣經國總統,政府作業,亦是遵照此一標準程序。

 

葛氏一行,負責報導訪台事宜者,是《華府郵報》駐北京辦事處主任Southerland先生。他事先已以書面提出詢問蔣經國的問題,並允晋訪後依書面答問之內容報導。葛蘭姆於十月七日下午四時率領S君等四、五位高階幹部,由新聞局局長張京育陪同,普見蔣經國總統,擔任傳譯者是當時蔣的英文秘書馬英九。劉美遠及其他二、三位職級較 低的葛氏隨員,留在旅館,未同行。在S君赴總統府前,我就告訴他,晉訪後會在飯店面交答問稿。

 

葛蘭姆等晉見蔣經國的時間,比預計者長,回到亞都,天色已暗。我在飯店大廳等候。葛氏向我致謝,表示晉訪順利,她未在大廳停留,逐自回房。 我將總統書面答問稿交S君。S君接過稿,未立即拆閱,反之劈頭就問:「總統說台灣近期内將解除戒嚴,這是否新聞?」。

 

那時台灣已盛傳即將解嚴,媒體亦有相關報導,所以對我而言,解嚴已並非新鮮事。但我不能確定蔣經國總統是否已親自做此表示。做為政府的新聞官員,我所受到的專業訓練是:不對媒體說沒有把握的話。S君急切地等我答覆,實不容我有時間查證。於是我取巧地說:「總統從未如此明確地表示過。」。S君聽了我的話,急忙看錶,不知是對我說,還是自言自語:「《華府郵報》已截稿,但《國際前鋒論壇報》還來得及。」。他未回房間,即在大廳中拿起旅館內部的通話機,請總機接外線,打到在歐洲發行之《國際前鋒論壇報》編輯部,陳述蔣經國說台灣即將解嚴事。第二天《國際前鋒論壇報》及《華府郵報》先後在頭版刊出此則新聞。學者專家以及政界人士,亦紛紛發表言論。解嚴列車,由是啟動,加速前行。

 

事後許多人讚揚蔣經國睿智,知道利用接見葛蘭姆的時機,向國際做此重大宣告。但有些關鍵,值得一提:

 

一、照當時的作業規定,《華府郵報》僅能報導蔣經國核定的書面答問,且已獲該報承諾遵行。而「解嚴」一事,是蔣口頭所述,書面答問中,未提此節。依雙方協定,這是不能引述報導的。

 

二、蔣經國接見的主要對象,當然是葛蘭姆,但報導者是 Southerland先生。葛氏似充分信任S君之新聞處理專業能力,未就如何報導,有所督導。

 

三、S君不盡了解台灣情况,對蔣所稱台灣將解嚴一事,不知其他媒體是否已有披露,原不確定應否強調。當他問我蔣之所言是否新聞時,如我未做肯定答覆,S君之報導,或會不同。

 

四、如無嚴長壽先生出於愛國心的 「多管閒事」,以及宋楚瑜先生的及時協調相關單位,萬一被葛氏等察覺遭受監聽,必會引起軒然大波,成為國際醜聞,那還會有後來「蔣經國總統說台灣即將解嚴」的圓滿報導呢?

 

 

《華府郵報》刊出台灣即將解嚴的消息,其經過,有事前無法預料之曲折。故「蔣經國刻意藉葛氏將解嚴訊息傳布國際」的說法,能否成立,不無疑問。

 

另有一種可能,即是:當時蔣僅是對葛表達內心想法,並無意公開宣告,但既經大肆報導,且獲國內、外一致讀揚,因而更加速了政府的解嚴作業。此一推論,證諸上述事情經過之實際情况,似更合理。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五日,政府正式宣布台灣解除施行了三十八年的戒嚴狀態,這是我國政治發展上的里程碑,向民主大步邁進,過去對外國媒體的監管,也隨之取消。蔣經國在解嚴前九個多月,即向葛蘭姆透露此一決定。不論當時蔣的用心為何,台灣政府決定解嚴—一事,是因葛蘭姆訪問蔣而傳布國際的。我親歷其事,從實記述一些鮮為人 知的細節,也算是見證歷史。

 

〔註:《國際前鋒論壇報》(The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是《華府郵報》與美國《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合作,在歐洲發行的英文報刊。〕

 

 

 

 

 

 

圖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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